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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买房签合同之后,“3件事”莫大意,不然首付可能“拱手让人”
    • 资讯类型:政策法规  /  发布时间:2018-11-23  /  浏览:1521 次  /  
    现在买房真是十分不容易的,前几年飙升的房价就算在今年有了少许的回落,对于很多的家庭来说,要想买一套房子,可能不仅要花光自己的积蓄,连父母的积蓄也得用上。买房子之前,要先凑好首付,然后在房子的地段、户型等等方面都得仔细的研究清楚,毕竟买一套房子要花这么多钱,要是一个不慎,后悔都来不及。有些人以为,在前几步都做好,并且签了合同以后就可以放心了,其实不是的,买房签合同之后,“3件事”莫大意,不然首付可能“拱手让人”!
     
     
    首先,在签合同的时候,需要注意几点:
     
    1、关于被拒贷的约定
    很多人买房都是通过房贷来买的,有时候可能中间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买房者被拒贷了,这个时候要是合同中明确了:如果被拒贷导致无法买房,退回购房者全部定金及其他款项的话,就可以避免损失了。
     
    2、明确房产证办理时间
    有一些开发商办房产证总是爱拖延,所以在购房合同上规定交房产证的时间和违约责任,可以避免这样的情况。
     
    3、明确房款
    在购房合同上面,一定要看清楚是不是细致的写明了单价和总价,还要注明好计价方式。要是没有明确的话,后期开发商私自涨价,付吧买房成本高了,不付吧,首付拱手让人,就得不偿失了。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买房签合同之后,“3件事”莫大意
     
    第一件事、办备案
    只有备了案的房子才是有正式的法律效益的,办这个的重点就是为了防止开发商把你已经买了的房子再卖给别人,这是为了保障你的权益的很关键的一步。在签好了购房合同以后,在30天之类要去房管局和土地管理部门办好备案,千万不要嫌麻烦。如果出现了开发商一房多卖或者是财产被转移的话,能通过这个保障自己的权益。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交了首付,签了购房合同之后,房产证也是还没有到手的,因为全款还没有到开发商手上。这个时候,就需要去做一个预告登记,可以证明房产权是自己的,如此一来的话,即使手上暂时还没有房产证,开发商那边出了什么意外的话,也有这个登记证明房子是属于自己的,不然首付可能就要拱手让人了。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其实,房子的实际面积和房产证上面显示的面积会有一些差距,如果这个差距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的话,可以进行申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所以要多一份添加协议,将所以能够想到的细节问题都陈列出来,然后签字盖章,避免以后有了什么问题却没有申诉的证据。
     
    买房签合同之后,这3件事情不要大意了,不然首付可能就拱手让人了,后悔也来不及。
     
     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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