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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楼市逐渐开始回归理性,房价也开始回落,近日全国各地业主维权的消息也开始越来越频繁出现在我们的视线,前不久有楼盘因为装修问题找开发商补差价,后有楼盘由于一二期价格问题,业主要求退房。其实在上半年,全国各地摇号买房,由于市场火爆,很多业主也是跟风买房,随着下半年楼市降温,开发商预售价格开始降低,业主也开始慢慢冷静下来,自然前期高价购房的业主对价格差异感到不满。所以就要求开发商补差价,不补就退房。
这表面上是维护自己的权益,但是有一些朋友却表示,这种行为不可取,也不合理。并提出了以下一个问题:既然房价下跌,业主就退房,那房价上涨,开发商该不该毁约?这期小编就结合多方立场,给大家共同来讨论这个话题。
此前有业主因为一二期价格差距3千,要求退房,随后开发商同意退房,但业主却不愿意退。这是因为就算开发商价格高三千,也比周边的二手房价格便宜很多。
无独有偶,某地又传出开发商举报自己没有预售许可就开始卖房的消息,开发商要求合同无效,当初房价6千,而现在房价却2万。开发商看着房价上涨,自己举报自己,要将房子收回去。
这一波操作,让很多朋友大跌眼镜,现在房产买卖还有诚信可言吗?买房没有诚信,卖方也没有城市,根本不利于市场诚信。
站在买方的立场:
①辛辛苦苦几十年,好不容易攒足首付买了房子,前后不过半年,开发商的房子就便宜几千,换谁也接受不了,就算不退房,也要补差价;
②开发商定价虚高,下半年直接降低,伤害了前期业主的利益,这种行为是开发商不仁在先,购房者不义在后;
③开发商举报自己,收回房子可以,但是要赔偿房价上涨期间的损失。
站在开发商的立场:
①房价下跌,你就找我退房补差;房价上涨,那我也可以找你要回房子,不卖给你;
②所有人都应该有契约精神,签订的合同就是公平合理的交易,你不能因为你今年买个白菜买贵了,明天就去找菜贩算账;
③只准房价涨,不准房价跌,这是谁惯的,很多购房者说,房地产暴利,让开发商吐出来,你买之前干嘛去了,难道就没有好好考虑再买房。
当然,对于房闹的业主和自己举报自己的开发商,这些都是个例,对于这种都可以采用合理正当的渠道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不过话说回来,对于一些刚需购房者,目前房价走势回来,耐心在58同城租套安选房源或品牌公寓,等待房价稳定再买房不迟。
所以,综上所述,房价下跌,业主就退房,那房价上涨,开发商该不该毁约?各位网友怎么看?如有更好的看法,欢迎留言参与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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