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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农民住房补偿政策有新变化,不再作为地上附着物补偿!
    • 资讯类型:城市规划  /  发布时间:2018-12-24  /  浏览:2163 次  /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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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家的宅基地被征收了,房子怎么给补偿?对于这样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,农民朋友最为关心,以前,宅基地上的房屋都是按地上的附着物进行补偿的,而以后,这种补偿方式要变了。


    土地管理法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12月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,以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进行。




    土地管理法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在总结农村土地征收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、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主要在三个方面作了修改和完善。


    一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,规范土地征收程序,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、规范、多元保障机制。值得高度关注的是,修正案草案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,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。而农民住房不再作为地上附着物补偿,而是作为专门的住房财产权给予公平合理补偿。


    二是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及管理措施。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、商业等经营性用途,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,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、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;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、登记等,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。


    三是健全宅基地权益保障方式,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。对人均土地少、不能保障一户一宅的地区,允许县级人民政府在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,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的权利;下放宅基地审批权,明确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,由乡(镇)人民政府审核批准,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,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。


    为了与土地管理法修改做好衔接,扫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,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规定,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,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,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(记者王立彬、胡璐)来源:新华社




    来看看原来的补偿标准:


    1.农房补偿


    ①平房、草房的补偿标准:每平方米1900元


    ②楼房补偿标准:每平方米3400元


    ③砖房补偿标准:每平方米2400元


    ④预制砖结构房补偿标准:每平方米2800元


    2.地面上的其他建筑、物件


    ①水泥地坪的补偿标准:每平方米165元;


    ②厕所的补偿标准:每平方米200~300元;


    ③仓房的补偿标准:每平方920元;


    ④沼气池的补偿标准:每平方米4600元;


    ⑤塑料大棚的补偿标准:每平方米165——285元;


    ⑥猪鸡舍的补偿标准:每平方米150—260元;


    ⑦菜窖的补偿标准:每平方米180—330元;


    ⑧格栅补偿标准:每米450元;


    ⑨砖石墙补偿标准:每米190元;


    ⑩水井补偿标准:一口1000元;


    ⑪大门楼补偿标准:一个2400元;


    ⑫排灌大井补偿标准:一口30000元;


    ⑬一般的农家排灌水井补偿标准:一口15000元;


    ⑭电话移机补偿标准:每家200元;


    ⑮排水管补偿标准:一米1000元;


    ⑯有线电视补偿标准:每家300元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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